关于继续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子女医保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丁伟彬发布时间:2022-12-09浏览次数:981



各学院、部处及相关教职工: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办法》(杭电办[2014]162号)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杭政【202056号)文件规定,继续做好2022年度我校教职工子女医保及医药费报销的相关工作。

一、报销范围

  已在校医保办登记的教职工子女下一年度医保参保费以及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因病产生的医药费。

二、补贴标准

     1、参保费报销比例为80%

     2、经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后的自负部分医药费报销比例为80%

     3、子女因患重大疾病,经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后的自理、自费(非治疗用药品费、生活用品费、陪客费、护工费等除外)部分住院和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支出超出5000元以上部分可向学校申请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三、办理程序

     1、教职工准备子女参保费的发票,并在发票正面签名及工号电子发票请在空白处写上:承诺此发票只报销一次,并签名

     2、教职工整理符合报销范围的医药费发票(药房购药除发票以外另需同时提供结算单,住院除发票以外另需同时提供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记录、出院小结等材料),并详细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费用结算登记表》(附件1发票正面签名及工号;

     3、教职工携带其子女粘有相关校内保障编号的的证历本或市民卡将上述材料交送至校医保办(校医院综合楼329),并登记签字。

四、办理时间

 202313日至202316时间:8:00~17:00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校医保办86919068-822咨询。


校医院

20221209

子女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费用结算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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