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丁伟彬发布时间:2022-12-20浏览次数:588
各学院、部处及相关教职工:
鉴于疫情形势严峻,也为了更好保护师生的健康,校医院将原定于2023年1月3号到2023年1月6号收取的2022年度教职工子女医保及医药费发票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时间下个学期开学后另行通知。
校医院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