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4级学生医保参续保缴费的通知

发布者:丁伟彬发布时间:2024-10-23浏览次数:1815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2020〕5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54号)有关规定,杭州市大学生医保由原来每年90元/人涨价至每年120元/人。为提高我校学生医保参保率,减轻患病学生经济负担,确保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有序推进,下列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向学生宣传告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缴费方式及时间:

1、批量缴费:

已在学校缴费过老生通过校计划财务处支付宝缴费大厅按照剩余参保年限和结余金额一次性补齐差价。

新生通过校计划财务处支付宝缴费大厅按照自然年度一次性缴纳(详见附件1),专升本240元/人(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360元/人(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博士研究生、本科生480元/人(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预科生及二学位120元/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未在学校缴费和延长学年的老生到校医院3楼329办公室单独找丁老师申请。

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学生,校医保办将通过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将剩余医保款退回本人银行卡中。

2、特别说明:由于杭州市城居医保存在参续保期和待遇结算年度,因此,建议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医保费用缴纳,以免影响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25号至2024年11月8号。缴费过程中仔细核对金额,避免少缴漏缴情况发生。

3、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免缴当年度医保费。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在上述规定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向校医保办提交申请。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在10月31日前。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已参加国内其他险种(如省级子女统筹、职工基本医疗等险种)并在待遇享受期的学生,不能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确定参加杭州市 2025 年度及以后得大学生医保,一定不能参加其 他城市 2025 年度及以后得医保。在校全日制大学生不允许参加职工医保,已参加的学生务必操 作停保手续)。

2、不愿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的学生,需填写《不愿参加大学生医保承诺书》(附件2)并签字、盖章,于本学期结束前交到校医保办备案。

3、在职、委培、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应在原单位参加医保,不再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

4、港澳台交换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携带居住证、学生证到校医保办办理参保手续,同时缴纳参保费。内地交换生不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享受原所在高校的医疗待遇。

5、在校就读的外籍留学生不纳入参保范围。

6、特别提醒已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如在参保期间到单位实习,单位给予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将自动终止大学生医保待遇。因此,实习结束后务必到杭州市市民中心办理恢复大学生医保待遇。

7、保留学籍的学生,次年注册报到后及时持身份证、学生证到校医保办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参保费。

8、参保新生凭社保卡(杭州市民卡)或医保码,未申领社保卡的可在手机客户端申领个人医保码在校医院和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相应待遇并实时结算。


9、大学生医保详细政策如有疑问可详询医保办电话:86919068-822(丁老师)。

校医院

2024年10月22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新闻中心维护
浙ICP备12028388号 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