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子女医保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丁伟彬发布时间:2024-12-10浏览次数:1349

各学院、部处及相关教职工: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办法》(杭电办[2014]162号)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杭政【202056号)文件规定,继续做好2024年度我校教职工子女医保及医药费报销的相关工作。

一、报销范围

已在校医保办登记的教职工子女2025年度医保参保费以及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因病产生的医药费。

二、补贴标准

1、参保费报销比例为80%

2、经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后的自负部分医药费报销比例为80%

3、子女因患重大疾病,经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后的自理、自费(非治疗用药品费、生活用品费、陪客费、护工费等除外)部分住院和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支出超出5000元以上部分可向学校申请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三、办理程序

2、为方便教工整理其子女本年度内医疗费用的报销凭证,可至就近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开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用查询单》(以下简称《查询单》)(:涉及到普通住院和门特门诊的费用还需附上原始凭证交至校医院住院除发票以外另需同时提供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记录、出院小结等材)查询单上的时间应是202411-20241231查询单正面手写承诺此单据仅报销一次且签名

3详细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费用结算登记表》(附件

4、教职工携带其子女粘有相关校内保障编号的的证历本或市民卡将上述材料交送至校医保办(校医院综合楼329),并登记签字。

四、办理时间

202512日至2025115日期间的工作日时间:8:00~11:301330~16:00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校医保办86919068-822咨询

校医院

20241210


附件一



附件二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费用结算登记表.doc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新闻中心维护
浙ICP备12028388号 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