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医保参续保缴费的通知
发布人:校医院  发布时间:2021-09-08   浏览次数:1252


为提高我校学生医保参保率,减轻患病学生经济负担,确保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有序推进,下列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向学生宣传告知,具体内容如下:

  1. 缴费方式及时间:

1、批量缴费:学生通过校计财处支付宝缴费大厅按照学制一次性缴纳,专升本及二学位180/人、研究生270/人、本科生360/人、预科生90/人。

2、零星缴费:由于存在省子女统筹、职工医保等险种的原因而未能在参续保期内批量参保的学生个人到校医保办办理参保,按市医保相关规定,待遇至少延后一个月生效。

3特别说明:由于杭州市城居医保存在参续保期和待遇结算年度,因此,建议新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医保费用缴纳,以免影响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缴费时间202191号至2021915缴费过程中仔细核对金额,避免少缴漏缴情况发生,步骤详见附件1

4、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免缴当年度医保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学生,只需缴纳当年度一半保费,即45元。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在上述规定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向校医保办提交申请。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已参加杭州市主城区其他险种(如省级子女统筹、职工基本医疗等险种)并在待遇享受期的学生,不能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如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须个人先去市医保办理原险种停保手续,再到校医保办登记申办大学生医保;也可在原险种待遇终止次月到校医保办办理大学生参保手续。

2、原有杭州四县(市)(临安、建德、桐庐、淳安)三区(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医保待遇的学生,如选择保留大学生医保,须持杭州市市民卡到市民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绑定大学生医保手续;如原先办理的卡为少年儿童卡,需本人至市民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换卡业务。

3、不愿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的学生,需填写《不愿参加大学生医保承诺书》(附件2)并签字、盖章,于本学期结束前交到校医保办备案。

4、在职、委培、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应在原单位参加医保,不再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

5、港澳台交换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携带通行证、学生证到校医保办办理参保手续,同时缴纳参保费。内地交换生不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享受原所在高校的医疗待遇。

6、在校就读的外籍留学生不纳入参保范围。

7特别提醒已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如在参保期间到单位实习,单位给予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将自动终止大学生医保待遇。因此,实习结束后务必到校医保办重新办理大学生医保。

8保留学籍的学生,次年注册报到后及时持身份证、学生证到校医保办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参保费

9、参保新生社保卡(杭州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未申领社保卡的可在手机客户端申领个人医保电子凭证在校医院和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省内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除外)就诊,享受相应待遇并实时结算。

10、参保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可在杭州市外的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学校寒暑假或实习相关证明以及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门(急)诊医疗费可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以及实习相关证明至校医保办报销。

11、《证历本》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伪造、冒用。如有违规行为,按《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12、大学生医保详细政策可查询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zjhz.lss.gov.cn,如有疑问可详询医保办电话:86919068-822

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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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1级新生医疗保险缴费步骤

缴费时间:202191号至2021915










医保   不愿参加大学生医保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