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子女医保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丁伟彬发布时间:2024-12-10浏览次数:1758

各学院、部处及相关教职工: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办法》(杭电办[2014]162号)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杭政【2020】56号)文件规定,继续做好2024年度我校教职工子女医保及医药费报销的相关工作。

一、报销范围

已在校医保办登记的教职工子女2025年度医保参保费以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因病产生的医药费。

二、补贴标准

1、参保费报销比例为80%;

2、经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后的自负(付)部分医药费报销比例为80%。

3、子女因患重大疾病,经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后的自理、自费(非治疗用药品费、生活用品费、陪客费、护工费等除外)部分住院和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支出超出5000元以上部分可向学校申请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三、办理程序

2、为方便教工整理其子女本年度内医疗费用的报销凭证,可至就近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开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用查询单》(以下简称《查询单》)。(注:涉及到普通住院和门特门诊的费用还需附上原始凭证交至校医院,住院除发票以外另需同时提供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记录、出院小结等材料)查询单上的时间应是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查询单正面手写承诺此单据仅报销一次且签名。

3、详细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费用结算登记表》(附件二)

4、教职工应携带其子女粘有相关校内保障编号的的证历本(或市民卡)将上述材料交送至校医保办(校医院综合楼329),并登记签字。

四、办理时间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时间:8:00~11:30,13:30~16:00)。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校医保办:86919068-822咨询。

校医院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一



附件二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费用结算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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